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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7年“日本周”交流年活动的通知
2017-04-11 09:55:00

校内各相关单位:

    近年来,我校坚持“一体两翼,建设高水平大学”的战略发展思路,先后举办了“加拿大周”、“澳大利亚周”、“美国周”和“俄罗斯周”交流年活动,充分发挥了院系的主体作用,扩大和深化了对外合作与交流,学校国际化水平稳步向好,有力促进了我校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和综合办学水平的提升。

    为贯彻落实中央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》、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》及《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“十三五”规划和2017年度工作要点,学校拟举办2017年“日本周”交流年活动。

    一、预期目标

    巩固和深化已有对日合作项目,进一步拓展对日交流网络,推动院系间的务实合作。与日本高校和研究机构签署有关学生交换和海外留学项目、研究生联合培养、教师交流及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协议。招聘相关专业领域紧缺优尖人才来校讲学或工作。

    二、举办形式

    实行学院(科研中心、所)项目负责制,不集中组织大型团组出访,采用“走出去”与“请进来”两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,逐步逐项落实双边合作意向,通过项目评审、实施、考核与资助等步骤推进“日本周”交流年活动。

    申请单位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申报(至少突出一项),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方案。

    1.合作科研:与日本高校/科研机构开展团队科研合作,共建高水平科研项目平台等;

    2.人才招聘:引进日本知名大学教授来校讲学、合作科研,申请 “千人计划”、 “外专千人计划”等人才项目,引进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;

    3.学科建设: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,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;

    4.国际会议:通过合作交流渠道,联合举办高水平国际会议,提升我校在相关学科领域的国际知名度与参与度;

    5.师生交流:签署教师互访及学生交换协议;

    6.其他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项目。

    三、经费资助

    1.拟资助10个出访团组,每个出访团组资助2人,每个团组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。

    2.评选2个校际重点支持项目,分别对其进行后期资助,资助金额根据项目对于学科发展、联合实验室(中心)共建、人才引进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和预算情况酌定。

    3.资助日本知名教授来校讲学(需根据需要申报外国专家经费)、资助赴日参加高水平会议(已提前申报国际会议经费者优先)、资助日本团组来访签订具体的校际师生交流协议(需申请团组接待费用)等。申请上述经费时,均需注明为“日本周”项目,以便统筹考虑,优先资助。

    请各学院、科研中心、研究所根据以上安排,填写附件《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“日本周”交流年活动申报表》,并于5月1日前将纸质版送至国际文化园区一号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30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engzhou@mail.ccnu.edu.cn。

    联系人:周 萌 联系电话:67865115

 

 

 

 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17年4月11日

附件:
  •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“日本周”交流年活动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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